Loading...

说服或发现

Original

2009 年 9 月

当遇到你不太熟的人时,惯例是表现得特别友好。无论你是否很熟,你都会微笑着说“很高兴见到你”。这没有什么不诚实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些小小的社交谎言不应该被字面理解,就像每个人都知道“你能递盐吗?”在语法上只是一个问题一样。

结识新朋友时,我很乐意微笑着说“很高兴认识你”。但在报纸上,还有另一套奉承的习俗,它们并不那么无害。

之所以在文章中奉承是一种惯例,是因为大多数文章都是为了说服而写的。任何一位政客都会告诉你,说服人们的方法不仅仅是直截了当地陈述事实。你必须加一勺糖才能让药效发挥作用。

例如,一位政客宣布取消一项政府计划时,不会只说“该计划被取消了”。这样会显得太过唐突。相反,他会花大部分时间谈论参与该计划的人们所做出的高尚努力。

这些惯例之所以更加危险,是因为它们与思想相互影响。说“很高兴见到你”只是你在谈话前说的话,但政客们添加的那种花言巧语却贯穿其中。我们开始从社交谎言转向真正的谎言。

这是我写的一篇关于工会的文章中的一段例子。从字面意思上看,它往往会冒犯那些喜欢工会的人。

那些认为劳工运动是英勇的工会组织者创造的人很难解释:为什么工会现在在萎缩?他们所能做的最好的解释就是人们生活在衰落的文明中。我们的祖先是巨人。二十世纪初的工人一定拥有今天所缺乏的道德勇气。

现在,我们把同一段话重写一下,这样就不至于让他们觉得被冒犯了:

早期的工会组织者为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做出了英勇的牺牲。但是,尽管工会现在正在萎缩,但这并不是因为现在的工会领导人缺乏勇气。如今,雇主雇佣暴徒殴打工会领导人是逃不掉的,但如果他们这样做了,我认为没有理由相信今天的工会领导人会退缩。所以我认为,把工会的衰落归咎于管理工会的人的某种衰落是错误的。早期的工会领导人当然是英勇的,但我们不应该认为,如果工会衰落,那是因为现在的工会领导人在某种程度上不如他们。原因一定是外部的。[ 1 ]

它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工会的成功不可能是早期工会组织者的个人品质,而一定是某种外部因素,否则当今的工会领导人一定是低人一等的人。但这样写似乎更像是在为当今的工会组织者辩护,而不是攻击早期工会组织者。这使得它对喜欢工会的人更有说服力,因为它似乎同情他们的事业。

我相信第二版中写的一切。早期的工会领袖确实做出了英勇的牺牲。而现在的工会领袖在必要时可能也会挺身而出。人们往往如此;我对“最伟大的一代”这一概念持怀疑态度。[ 2 ]

如果我相信第二版中所说的一切,那我为什么不那样写呢?为什么要无端地冒犯别人呢?

因为我宁愿得罪别人也不愿迎合他们,如果你写有争议的话题,你就必须选择其中之一。过去或现在的工会领导人的勇气程度并不重要;对于这个论点来说,重要的是他们是一样的。但如果你想取悦那些犯了错误的人,你就不能简单地说实话。你总是需要添加某种填充物来保护他们的误解不与现实发生冲突。

大多数作家都是这样。大多数作家写作是为了说服,即使只是出于习惯或礼貌。但我不是为了说服而写作;我是为了弄清楚。我写作是为了说服一个假设的完全没有偏见的读者。

由于习惯写作是为了说服真正的读者,因此不这样做的人会显得傲慢。事实上,比傲慢更糟糕:由于读者习惯于试图取悦某人的文章,因此一篇让争论中的一方不高兴的文章会让人觉得是在迎合另一方。对于许多支持工会的读者来说,第一段听起来就像右翼电台脱口秀主持人会说的话,以煽动他的追随者。但事实并非如此。一些与某人的信仰截然相反的东西很难与对他们的党派攻击区分开来,但尽管它们可能最终会达到相同的结果,但它们来自不同的来源。

为了让别人感觉好一点,多加几个字真的不好吗?也许不是。也许我太追求简洁了。我写代码和写论文一样,一遍又一遍地寻找可以删减的部分。但我这样做有正当的理由。你只有把想法浓缩到最少的字数时,才能知道想法是什么。[ 3 ]

第二段的危险不仅仅在于它更长。它还在于你开始欺骗自己。你添加的花言巧语开始混杂在一起,以摆脱读者的误解。

我认为文章的目标应该是发现令人惊讶的事情。至少这是我的目标。最令人惊讶意味着与人们目前所相信的东西最不同。因此,说服性写作和发现性写作是截然相反的。你的结论与读者目前的看法越不一致,你就必须花费更多的精力来推销你的想法,而不是拥有它们。随着你加速,这种阻力会增加,直到最终你达到一个点,你 100% 的精力都用于克服它,你无法再加快速度。

克服自己的错误观念已经够难的了,更别说考虑如何让别人接受由此产生的想法。我担心,如果我写作是为了说服别人,我会开始无意识地回避那些我知道很难接受的想法。当我注意到一些令人惊讶的事情时,一开始通常很微弱。只不过是一丝不适感。我不想让任何事情妨碍我有意识地注意到它。

笔记

[ 1 ] 写这篇文章时,我有一种回到高中的奇怪感觉。为了获得高分,你既要写出人们期望的那种虔诚的废话,又要写得让人觉得很有信念。解决办法是一种方法演技。重回这种状态真是令人厌恶。

[ 2 ] 读者练习:重新表述这个想法,以取悦那些第一个版本会冒犯的人。

[ 3 ] 仔细想想,我故意用一种方式来迎合读者,因为它不会改变字数:我换人称。这种讨人喜欢的区分对普通读者来说似乎很自然,以至于他们可能都没有注意到,即使我在句子中间换人称,但当我这样做时,你往往会注意到。

感谢Jessica Livingston 和 Robert Morris 阅读本文草稿。

**注:**本文的早期版本以讨论人们为什么不喜欢迈克尔·阿灵顿为开头。现在我认为那是错误的,大多数人不喜欢他的原因与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不同,而只是因为他写了一些有争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