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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为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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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大约二十年前,人们注意到计算机和电视正走向碰撞,并开始猜测它们融合后会产生什么。我们现在知道了答案:计算机。现在很清楚,即使使用“融合”一词,我们也太看重电视了。这与其说是融合,不如说是替代。人们可能仍会观看他们所谓的“电视节目”,但他们主要会在计算机上观看。

决定计算机竞赛胜负的因素是什么?有四种因素,其中三种是可以预测的,还有一种则比较难预测。

一个可以预见的胜利原因是互联网是一个开放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其上构建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市场会挑选赢家。因此创新是以黑客的速度而不是大公司的速度发生的。

第二个是摩尔定律,它对互联网带宽发挥了其神奇的作用。[ 1 ]

电脑获胜的第三个原因是盗版。用户喜欢盗版不仅仅是因为它免费,还因为它更方便。Bittorrent 和 YouTube 已经让新一代观众明白,看节目的地方就是电脑屏幕。[ 2 ]

更令人吃惊的是一类特殊的创新:社交应用。一般来说,十几岁的孩子与朋友聊天的能力几乎是无限的。但他们无法一直与朋友在一起。我上高中时,解决方案是电话。现在则是社交网络、多人游戏和各种消息应用程序。你接触所有这些的方式都是通过电脑。[ 3 ] 这意味着每个十几岁的孩子 (a) 都想要一台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b) 有动力去弄清楚如何使用它,并且 (c) 在电脑前花费无数的时间。

这是最强大的力量。这就是让每个人都想要电脑的原因。书呆子们买电脑是因为他们喜欢。然后游戏玩家买电脑是为了玩游戏。但正是与其他人之间的联系让其他人都想要电脑:这就是让老奶奶和 14 岁的女孩也想要电脑的原因。

经过几十年的给观众打点滴,娱乐界人士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相当被动。他们认为自己能够决定节目如何触达观众。但他们低估了观众之间相互联系的渴望。

Facebook 杀死了电视。当然,这种说法过于简单,但可能用三个词就能表达出最接近事实的意思了。


电视网络似乎已经不情愿地看到了事情的发展方向,并做出了回应,将他们的内容不情愿地放到了网上。但他们仍在拖延。他们似乎仍然希望人们在电视上观看节目,就像将故事放到网上的报纸似乎仍然希望人们等到第二天早上再阅读纸质版一样。他们都应该面对互联网是主要媒体的事实。

如果他们早点这么做,他们就会处于更有利的位置。当一种新媒体出现,其强大到足以让在位者感到紧张时,那么它可能就强大到足以赢得胜利,他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立即加入。

无论他们喜不喜欢,巨大的变化即将到来,因为互联网将打破广播媒体的两大基石:同步性和本地性。在互联网上,你不必向所有人发送相同的信号,也不必从本地源向他们发送信号。人们会在他们想看的时候看他们想看的节目,并根据他们最强烈的共同兴趣进行分组。也许他们最强烈的共同兴趣是他们的实际位置,但我猜不是。这意味着本地电视可能已经消亡了。这是旧技术强加的限制的产物。如果有人现在从头开始创建一家基于互联网的电视公司,他们可能会针对特定地区制定一些节目计划,但这不会是首要任务。

同步性和局部性紧密相连。电视网络分支机构关心 10 点播出什么节目,因为这样观众就可以在 11 点收看本地新闻。然而,这种联系带来的脆弱性大于强度:人们不看 10 点播出的节目,因为他们想在之后看新闻。

电视网络将与这些趋势抗争,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灵活性来适应这些趋势。它们被地方分支机构所包围,就像汽车公司被经销商和工会所包围一样。不可避免的是,运营网络的人会选择捷径,并试图让旧模式再运行几年,就像唱片公司所做的那样。

*《华尔街日报》*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描述了电视网络如何尝试增加直播节目,部分原因是为了让观众同步观看电视,而不是在方便的时候观看录制节目。他们没有提供观众想要的内容,而是试图强迫他们改变习惯以适应网络过时的商业模式。除非有垄断或卡特尔来执行,否则这种方法永远不会奏效,即使有,也只能暂时奏效。

网络喜欢直播节目的另一个原因是制作成本更低。他们的想法是正确的,但他们没有坚持到底。直播内容的成本可能比网络意识到的要低得多,而利用成本大幅下降的方法是增加播放量。网络无法理解这一逻辑,因为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在从事广播业务——向所有人发送同一个信号。[ 4 ]


现在是创办任何一家与电视网络竞争的公司的好时机。许多互联网初创公司都是这样的,尽管他们可能没有将此作为明确的目标。人们一天的闲暇时间有限,而电视的前提是如此之长(不像谷歌,它以快速引导用户上路为荣),任何占用用户时间的东西都在与它竞争。但除了这些间接竞争对手之外,我认为电视公司将越来越多地面临直接竞争对手。

即使是在有线电视领域,长尾效应也因开办新频道需要跨越的门槛而过早地被切断。互联网上的长尾效应会更长,而且互联网内部的流动性也会更强。在这个新世界中,现有参与者将只拥有大公司在其市场中拥有的优势。

这将改变电视网和节目制作人之间的权力平衡。电视网过去是守门人。他们分发你的作品,并在其上销售广告。现在,制作节目的人可以自己分发作品。电视网现在提供的主要价值是广告销售。这将使他们倾向于成为服务提供商而不是出版商。

节目将发生更多变化。在互联网上,没有理由保留其当前格式,甚至没有理由保留单一格式。事实上,即将出现的更有趣的融合是节目和游戏之间的融合。但对于 20 年后互联网上将传播什么样的娱乐,我不敢做出任何预测,只是事情将发生很大变化。我们将得到最有想象力的人所能创造的一切。这就是互联网获胜的原因。

笔记

[ 1 ] 感谢 Trevor Blackwell 提出这一点。他补充道:“我记得 90 年代初期,当电话公司谈到融合时,他们的眼睛都闪闪发光。他们认为大多数节目都会按需播放,他们会实施这种做法并赚很多钱。但这并没有奏效。他们认为,本地网络基础设施对于视频点播至关重要,因为你不可能通过互联网从几个数据中心流式传输视频。当时(1992 年),整个跨国互联网带宽不足以传输一个视频流。但广域带宽的增长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他们被 iTunes 和 Hulu 击败了。”

[ 2 ] 版权所有者往往关注盗版的一面,即收入损失。因此,他们认为用户这样做的动机是想免费获得一些东西。但 iTunes 表明,如果让购买变得简单,人们愿意在网上购买东西。盗版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它提供了更好的用户体验。

[ 3 ] 或者说,手机其实就是一台电脑。我不会预测取代电视的设备尺寸,我只是预测它会有浏览器,能通过互联网获取数据。

[ 4 ] 埃米特·谢尔写道:“我认为,体育的长尾效应可能比其他内容的长尾效应更大。任何人都可以播放一场高中橄榄球比赛,让大约 1 万人感兴趣,即使制作质量不是很好。”

感谢Sam Altman、Trevor Blackwell、Nancy Cook、Michael Seibel、Emmett Shear 和 Fred Wilson 阅读本文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