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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为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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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

大约二十年前,人们注意到计算机和电视正在走向碰撞,并开始推测它们融合后会产生什么。现在我们知道了答案:计算机。现在很明显,即使使用“融合”这个词,我们也给了电视太多赞誉。这与其说是融合,不如说是替代。人们可能仍然观看他们称之为“电视节目”的东西,但他们主要是在计算机上观看。

是什么决定了计算机的胜利?四个力量,其中三个是可以预测的,而一个则难以预测。

一个可预测的胜利原因是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构建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市场会选择赢家。因此,创新以黑客的速度而不是大公司的速度发生。

第二个是摩尔定律,它对互联网带宽发挥了其惯常的魔力。 [1]

计算机获胜的第三个原因是盗版。用户喜欢它,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免费的,还因为它更方便。Bittorrent 和 YouTube 已经训练了新一代观众,让他们知道观看节目的地方是在电脑屏幕上。 [2]

一个比较令人惊讶的力量是一种特定的创新类型:社交应用。普通青少年几乎有无限的能力与朋友交谈。但他们不能一直和他们在一起。当我上高中的时候,解决办法是电话。现在是社交网络、多人游戏和各种消息应用程序。你接触他们的方式是通过电脑。 [3] 这意味着每个青少年 (a) 想要一台有互联网连接的电脑,(b) 有动力去弄清楚如何使用它,以及 (c) 在电脑前花费无数的时间。

这是最强大的力量。这是让每个人都想要电脑的原因。极客们得到电脑是因为他们喜欢它们。然后游戏玩家得到它们是为了玩游戏。但正是与他人建立联系让其他人也想要电脑:这就是让连奶奶和 14 岁的女孩都想要电脑的原因。

在几十年里,娱乐行业的人们一直在向他们的观众输送信息,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观众是相当被动的。他们认为他们能够决定节目到达观众的方式。但他们低估了观众渴望彼此联系的力量。

Facebook 杀死了电视。当然,这过于简化了,但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三字箴言。


电视网络似乎已经不情愿地看到了事情的发展方向,并通过不情愿地将他们的节目放到网上做出了回应。但他们仍然在拖延。他们似乎仍然希望人们在电视上观看节目,就像将故事放到网上的报纸仍然希望人们等到第二天早上再阅读印刷在纸上的故事一样。他们应该都承认互联网是主要媒介。

如果他们早点这样做,他们会处于更好的位置。当出现一种新媒介,其强大到足以让现有企业感到不安时,那么它可能强大到足以获胜,他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立即加入。

无论他们是否喜欢,巨大的变化正在到来,因为互联网消除了广播媒体的两大基石:同步性和地域性。在互联网上,你不需要向每个人发送相同的信号,也不需要从本地源发送信号。人们会根据他们最感兴趣的共同兴趣,在他们想看的时候观看他们想看的东西,并进行分组。也许他们最强的共同兴趣是他们的物理位置,但我猜不是。这意味着地方电视可能已经死了。它是旧技术限制的产物。如果现在有人从头开始创建一个基于互联网的电视公司,他们可能会有针对特定地区的节目的计划,但这不会是首要任务。

同步性和地域性是相互关联的。电视网络附属机构关心晚上 10 点的节目,因为这会为晚上 11 点的当地新闻带来观众。然而,这种联系带来的更多是脆弱性而不是力量:人们并不是因为想看新闻才在晚上 10 点观看节目。

电视网络会抵制这些趋势,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灵活性来适应这些趋势。他们被地方附属机构束缚,就像汽车公司被经销商和工会束缚一样。不可避免地,经营网络的人会选择简单的路线,试图让旧模式再运行几年,就像唱片公司所做的那样。

《华尔街日报》最近的一篇文章描述了电视网络如何试图增加更多直播节目,部分原因是为了让观众同步观看电视,而不是在方便的时候观看录制节目。他们不是提供观众想要的东西,而是试图强迫他们改变自己的习惯来适应网络过时的商业模式。除非你拥有垄断或卡特尔来执行它,否则这永远不会奏效,即使那样,它也只会暂时奏效。

网络喜欢直播节目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制作成本更低。他们在这方面有正确的想法,但他们没有将其推向结论。直播内容的成本可能比网络意识到的要低得多,而利用成本大幅下降的方法是 增加数量。网络无法看到整个推理过程,因为他们仍然认为自己身处广播行业——向每个人发送一个信号。 [4]


现在是开始任何与 电视网络竞争的公司的好时机。许多互联网初创公司就是这样,尽管他们可能没有将此作为明确的目标。人们每天只有那么多休闲时间,而电视是基于如此长的观看时间(不像 Google,它以快速送走用户而自豪),任何占用他们时间的活动都在与之竞争。但除了这些间接竞争对手之外,我认为电视公司将越来越多地面临直接竞争对手。

即使在有线电视中,长尾也被过早地砍掉了,因为你必须超过一个门槛才能开办一个新频道。在互联网上,它会更长,而且会有更多的流动性。在这个新世界里,现有玩家只会拥有任何大公司在其市场中的优势。

这将改变网络与制作节目的公司之间的力量平衡。网络曾经是守门人。他们分发你的作品,并在上面销售广告。现在,制作节目的公司可以自己分发节目。网络现在提供的主要价值是广告销售。这将倾向于将他们置于服务提供商而不是出版商的地位。

节目将发生更大的变化。在互联网上,没有理由保留它们目前的格式,甚至没有理由保留它们有一个单一格式的事实。事实上,即将到来的更有趣的融合是节目和游戏之间的融合。但关于 20 年后在互联网上分发的娱乐形式,我不敢做出任何预测,除了事情会发生很大变化。我们将得到最有想象力的人能想出来的任何东西。这就是互联网获胜的原因。

注释

[1] 感谢 Trevor Blackwell 指出这一点。他补充说:“我 记得 90 年代初电话公司谈论融合时,他们的眼睛里闪着光芒。他们认为大多数节目将是按需的,他们将实施它并赚很多钱。 结果并非如此。他们认为他们的本地网络基础设施 对于按需视频至关重要,因为你不可能 从互联网上的几个数据中心流式传输它。在 当时(1992 年),整个跨国互联网带宽不足以 支持一个视频流。但广域带宽的增长速度 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他们被 iTunes 和 Hulu 打败了。”

[2] 版权所有者倾向于关注他们所看到的盗版方面, 即收入损失。因此,他们认为促使用户 进行盗版的原因是想要免费获得东西。但 iTunes 表明,如果方便,人们会在线支付费用。 盗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仅仅是它提供了一种更好的 用户体验。

[3] 或者是一部实际上是电脑的手机。我不会对 取代电视的设备的大小做出任何预测,只是 它将有一个浏览器并通过互联网获取数据。

[4] Emmett Shear 写道:“我认为体育的长尾 可能比其他类型内容的长尾更大。任何人都 可以广播一场高中橄榄球比赛,这场比赛对 大约 10,000 人来说很有趣,即使制作质量不是 那么好。”

感谢 Sam Altman、Trevor Blackwell、Nancy Cook、Michael Seibel、 Emmett Shear 和 Fred Wilson 阅读了本文的草稿。